黄庭坚(1045.8.9-1105.5.24)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,晚号涪翁,洪州分宁(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,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,与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庭坚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,合称为“苏门四学士”。生前与苏轼齐名,世称“苏黄”。[1]

  著有《山谷词》,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,为“宋四家”之一。

  宋绍圣初,黄庭坚出任宣州知州,改知鄂州。章敦、蔡卞与其党羽认为《神宗实录》多诬陷不实之辞,使前修史官都分别居于京城附近各处以备盘问,摘录了千余条内容宣示他们,说这些没有验证。不久,经院受考察审阅,却都有事实根据,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。黄庭坚在《神宗实录》中写有“用铁龙爪治河,有同儿戏”的话,于是首先盘问他。黄庭坚回答道:“庭坚当时在北都做官,曾亲眼看到这件事,当时的确如同儿戏。”凡是有所查问,他都照实回答,毫无顾忌,听到的人都称赞他胆气豪壮。黄庭坚因此被贬为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,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,诬他枉法。后因避亲属之嫌,于是移至戎州。黄庭坚对此像没事一样,毫不以贬谪介意。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,柔意和他亲近。他讲学不倦,凡经他指点的文章都有可观之处。

   黄庭坚擅长行书、草书,楷书也自成一家。学书尤为推崇王羲之《兰亭序》。其有一首赞颂杨凝式的诗可以说明他对《兰亭序》习练体会之深:“世人尽学兰亭面,欲换凡骨无金丹。谁知洛阳杨风子,下笔便到乌丝栏。”这其中不能没有其对王羲之书法学习的深悟。